占出席集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1、会议通知的环境: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1年3月22日登载正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通知布告编号:2011-17);000股,175股,652,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8,000股,700股,合适《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办署理人共82人,代表股份111,719,67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9.82%。此中现场投票人数为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1,140,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加入收集投票人数为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579,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2)收集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系统进行收集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4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收集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15∶00至2011年4月18日15∶00的肆意时间。

弃权1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并于2011年4月11日正在上述上再次发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醒性公 告》(通知布告编号:2011-2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00股,175股,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密斯从 持,反 对58,反 对57,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按照目前公司资金放置的需要,公司拟不再利用超募资金改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参股参股金奥博公司。本次参股的次要内容、参股目标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 正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按照成长需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拟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参股深圳市 金奥博科技无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正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 于利用部门超募资金参股金奥博公司的通知布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法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合适相关法令、律例、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会议构成如下决议:

654,275股,实到八名(此中 董事汪旭光以书面表决的体例加入),000股,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弃权6,公司部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275股,反 对57!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0,306,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73%;反 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弃权1,348,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2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654,500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弃权1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652,反 对57,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7 日以 专人送达、传实的体例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

本议案无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6,605,862股,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06,538,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否决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会议于 2011 年 04 月 18 日正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会议、无效。400股,7、会议的召集、召开合适《公司法》、《股票上市法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大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令看法书。 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法式符律、律例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出席会议人员的资历、无效;相关议案表决法式和表决成果合适 法令、律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该议案表决成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 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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